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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文广(文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依据《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市发〔2016〕1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使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法律手段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深化,为西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六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 省委、市委也对法治陕西、法治西安建设做出了全面安排,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西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依法行政,保障“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市委关于法治西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尊法守法观念作为法治西安建设的重大任务。做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我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的具体举措,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品质西安、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准确把握“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省委、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西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品质西安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体市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服务系统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建设品质西安、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等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实施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寓服务群众于法治宣传教育中,增强工作实效,使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等,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以法治建设需要为牵引,立足本区县本部门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社会普法。

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认真总结前期普法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深刻领会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定位、深刻内涵、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特点,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健全完善机制载体,改进方式方法。

三、扎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和“陕西省‘12·4’法治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法治为提升全市经济发展品质护航,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全市居民国防和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抗灾救灾、防范电信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 提高市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少数民族聚居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宣传法治建设实践。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宣传中、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大力宣传我市关于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宜居环境、对外开放、人民生活和政府服务等“品质西安”六大方面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大力宣传我市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的具体实践,大力宣传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在法治西安建设中的新做法和新成果。大力宣传群众身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和法治建设先进人物,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切实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我局系统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总支、支部)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学法表率。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组织专题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1次,各单位每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必修课,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研讨、行政案件审理旁听、走进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继续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远离违纪红线。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使其带头维护法律权威,有效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继续深化普通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治论坛等,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月27日陕西省公务员学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向纵深发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通过“西安市干部教育在线”、干部选学等学习有关内容,定期参加在市委党校举办的示范培训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大在职业培训、组织调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其它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0学时。广泛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核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严密组织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继续将考试结果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政府服务品质,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深入学习宣传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公益性文化事业财政政策;学习宣传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和文化设施管理的法规规章;学习宣传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管理的法规规章。

(四)深入学习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艺术品经营以及互联网文化经营管理的行政法规;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学习宣传互联网信息、工商、消防安全等涉及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国家和地方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章和政策。

(五)深入学习宣传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播影视的行政法规;学习宣传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广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的规章和政策;学习宣传陕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六)深入学习宣传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用语言文字法、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和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七)深入学习文艺创作与文化创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保障公民文学艺术创作和开展其他文化活动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文化部、国家广电新闻出版局创新奖励的规章和政策;学习宣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的规章和政策。

(八)深入学习文化遗产保护和对外文化交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学习宣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和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的具体规定;学习宣传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

五、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各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刊播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使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成果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的比重,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法律知识普及率、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申报的重要内容,列入检查、验收、复审考评体系。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宣传月、宣传周和宪法宣誓特殊时段、时间节点等,多形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日常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三下乡”、扶贫帮困等时机,坚持做好常态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载体

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强化实体阵地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广泛运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移动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与便民益民服务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法律服务渠道。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发展,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协调指导各新闻单位、文艺团体和文化企业制定本级、本单位公益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度。积极协调指导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推出普法专栏和节目,通过案例、讲座、访谈等形式,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协调都市类媒体发挥自身优势,发掘法治西安建设过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型实例,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三)培育西安特色法治文化

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加强富有西安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不断开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将法治元素植入地方戏、影视剧、农民画、曲艺等文化形态中,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依托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公共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墙(廊亭)等法治文化阵地升级。加强法治文化传播,积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红五月音乐会、秦腔电视大赛、夏日文化广场等契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演、法治书画展览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新技术创作推广法治动漫、短剧、栏目剧、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实现法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构建网上法治图书馆、视频站,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治文艺精品,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坚持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相结合。

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水平提升,为法治西安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促进“尚德西安”建设。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建立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加强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设,促进“诚信西安”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居民的文明素养品质。

六、认真组织“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各区、县文体广电局,全市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要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格局。

(一)市文广新局,区、县文体广电局

1、指导和督促局机关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政府制定的普法规划,制定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活动。

2、加强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定期组织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促进其熟练掌握通用法律和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参考依据。

3、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将草案报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4、探索研究文化市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立法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问题。及时清理和取消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5、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依法接受监督。坚决纠正违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案件,积极参加应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应当保密事项,做好保密工作。

(二)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1、积极宣传文化市场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主动公布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行政处罚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构,健全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执法案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动行业组织共同维护好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3、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1、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参与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活动。广播电视台要利用频率、频道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单位要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美术馆、博物馆要举办法制文化展览,扩大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

2、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公平、合理地处理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文艺创作和文化创新政策,尊重和保障艺术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的自由。

3、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促进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结合业务工作,向社会宣传公益文化事业的法规和政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意识和水平。

4、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倡导、鼓励文化企业和文化经营者自觉学法

1、学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最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申请办理文化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相关手续,自觉接受行政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自觉遵守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组织企业内部人员学习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严格遵守国家法定劳动用工制度,落实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国有文化企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接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积极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经营风险。学习宣传国家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学习宣传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措施。加强对执法机构的监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七、认真组织“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二、三季度。各区县、各单位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研究制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各区县、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上半年,开展中期检查、总结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表彰。

八、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项工作保障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七五”普法领导机构,指定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查找工作不足,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普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并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2、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各单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学法用法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各单位每年要制定法制培训工作计划,党组(总支、支部)理论中心组落实学法制度不少于4次;公务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40小时;执法人员集中培训、考试制度落实,在岗人员参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100%;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2次,参加法制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使全系统所有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能力有明显提高。

3、突出特色扩大宣传。要充分运用“文化遗产日”、“4.23”世界读书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突出西安特点,开展特色宣传;充分运用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宣传;西安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法治专栏,开办“法制六进”公益性专题宣传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和法律专家走进直播间,为百姓答疑解惑,运用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推进多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4、强化责任整体推进。各单位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侵权盗版、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5、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拓宽信息渠道。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使全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6、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逸伦,副组长:马金山、李军、吴敏、刘育社、郭乃科,成员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七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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