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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19年度文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19〕685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度我市文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评审范围

全市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工作、符合申报文博系列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今年内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诚信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应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任现职满4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底,下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任现职满2年;在职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任现职满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在职期间取得博士学位。

对不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含8年);

    2.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3.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

(四)业绩与成果。

申报馆员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理论和实践基础,能够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科研工作或完成本专业业务工作。同时,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经单位认定的能体现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博物馆展陈设计、宣教方案及组织实施效果、文物保管与科技保护研究、文物保护与修复方案及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文物鉴定与研究、文创产品研发等);

2.获得文博专业业务工作(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展陈设计、宣传教育、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保护工程、文物鉴定、文创研发等)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立完成至少1篇),每篇论文应不少于3000字(含图表);

4.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研究专著1部(不少于6万字、含图表)。

(五)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应完成继续教育要求,须提供2015年至2019年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六)考核条件。

申报人员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七) 县域、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

1、蓝田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周至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三、推荐程序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报送职称材料须经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审核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后盖章,并开具委托评审函统一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报送评审材料

(一)委托评审函。

由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区、局人事(职改)部门或省、市级人才交流中心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信函(挂呈报部门文号,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在报告中上报公示情况及有无岗位)

并附《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A3)(详见附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

(二)评审材料内容。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粘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两表复印件各1份(A4),非标准制式表格不予受理。

2.申报人近期两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4张,其中评审表上共贴3张,用于办理职称证书1张。另准备电子版同版照片(规格: 626*413以上像素,大小60K以上,300K以下;照片文件名标注本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3.《文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考核计分表》原件一式10份及复印件1份。

4.申报人学历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只复印封面、目录和所涉及本人的正文部分)。

6.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荣誉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主要复印件各1份。

7.经单位认定的能体现本人工作实绩的推荐材料原件及主要复印件各1份。

8.其他材料或证明,以及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人公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综合评审组)应将申报人的工作业绩、理论水平、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岗位情况形成拟推荐人选,提交本单位研究审定,最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推荐人选(各区县文博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民办博物馆参照执行)

(二)报送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文件袋(盒)分类承装,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无特别要求均使用A4纸张复印,复印件均须加盖职改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申报人员须填写《评审材料目录》,经单位审查盖章后贴在材料袋上。

(三)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各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及专业、现任职资格时间、技术工作年限、继续教育、岗位、任现职来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完成及获奖情况等。对群众意见较大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坚决不予推荐申报。未向本单位职工公示的参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报送材料原则上要用蓝或黑的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要写清楚被推荐人各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同意晋升的意见,并注明公示情况;“呈报单位意见”栏由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章。

(五)申报者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学历、具体从事专业等相关信息,评审通过后办理职称证书将以此信息为准。

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验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材料予以退回。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200元/人,初级职称100元/人。

七、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评审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

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2号楼9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6788200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文博系列职称评审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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