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陕西中旅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经查,陕西中旅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对陕西中旅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处二千八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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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陕西中旅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经查,陕西中旅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对陕西中旅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莲湖分公司处二千八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