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读者服务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印、销售图书5种,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当事人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复制权、发行权,同时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侵权时间长,侵权次数多,侵权复制品数量较大,构成损害公共利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贰拾玖点肆圆(22729.4元);3.没收侵权复制品410册;4.并处人民币捌万圆(8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