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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秘、会务、督查、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值班、机关安全、档案、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各类年鉴和史志的编纂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文化旅游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229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旅游综合性政策,牵头重要政策与法制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规范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推动全市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的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文化和旅游智库建设;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指导文化旅游类社会组织相关业务活动。

联系电话:029-86786082

(三)组织人事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218

(四)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206

(五)规划发展处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综合性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设施建设;负责市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设施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招商工作;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归口管理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7615

(六)宣传处

主要职责:统筹文化旅游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宣传策划和品牌塑造工作;指导部门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文化旅游方面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报送和新闻信息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7603

(七)安全应急处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反恐、防范邪教和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督导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联系电话:029-86787619

(八)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对外及对港澳台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活动;负责国际和港澳台旅游市场动态调査研究;组织、指导全市“一带一路”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国际交流等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130

(九)国内交流推广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的推广工作;拟订国内旅游营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内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活动;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动态调查研究;负责国内文化和旅游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联系电话:029-86787595

(十)公共服务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旅游标识、旅游集散、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

联系电话:029-86788106

(十ー)科技教育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科研和成果推广,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院校建设及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组织文化、旅游行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7227

(十二)产业发展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乡村旅游发展和产业扶贫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131

(十三)资源开发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保护和利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和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作;指导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和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7616

(十四)文化市场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市场行业管理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化市场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的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文化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文化行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109

(十五)旅游市场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旅游市场行业管理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星级酒店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的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旅游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旅游行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7625

(十六)艺术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代表性特色性的地方文艺院团;负责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艺、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创作和演出工作;负责全市艺术研究、艺术教育、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负责艺术行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125

(十七)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121

(十八)广电事业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保障标准,推进广播电视公益工程项目建设和贫困地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专项建设;指导并督查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保障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有关事项的审核、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境外卫星地面接收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的监督管理;负责设置境外卫星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广播电视站等许可事项的审核转报;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118

(十九)广电节目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审查、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广告播放和公益广告的制作播出;指导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广播电视报道和应急播报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播出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奖项评比推荐和广播电视节目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广电行业培训工作,指导广电类社会组织的相关业务活动。

联系电话:029-86788112

(二十)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联系电话:029-867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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