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头部
首页/ 专题专栏/ 法治政府建设/ 正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6.1.7

2026年1月6日,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陕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未取得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某大学出版社许可,委托陕西某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由某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一本通·专升本》(理工类、医学类、经管类、艺术类)4个科目出版物(2025年5月第2次印刷版本),印刷数量共计3600册,擅自出版并面向社会公开发行。

以上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陕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以停止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方式予以取缔;并实施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出版物1115册;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捌佰柒拾圆陆角(1870.6元);3、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圆(75000元)。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