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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节能宣传工作计划

    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为指导全局系统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确保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实施,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宣传落实节约能源基本国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宣传节能形势和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新技术、新经验等专题,积极推进我区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宣传要点

(一)宣传新的经济形势下国家出台的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节能法律法规(特别是《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

(二)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形势,反映我市公共机构在能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挖掘节能潜力。

(三)宣传我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执行情况,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中好做法、好经验、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等。

三、计划和安排

(一)加强宣传培训,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系统拟于今年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组织1~2次业务培训,1次外出考察学习,全面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轮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认真组织好“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等活动,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能耗技改工作,把节能降耗落到实处。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协调落实节能改造资金。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协调,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节能工作项目经费和办公经费;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资金作用,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三是切实抓好公务用车节油工作,加强车辆管理,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四是要把空调和电梯节能改造、食堂设备更新等作为降耗工作的重点。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协调做好“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完善能耗统计、能耗审计、机关能源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安排,尽快开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十二五”

节能规划的指导思想、节能目标、主要任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编制论证。

(四)适时通报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半年或年底召开会议,适时通报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以及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办法等,交流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表彰奖励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和重大节能成果等。不断推进节能工作向前发展。

四、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推进我局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组织开展体验能源短缺活动日,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充分发挥局机关的表率作用,保证完成局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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