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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旅游局、各开发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有关任务举措落实,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决定开展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请各区县优选1个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局将择优向省厅推荐1-2个案例,并经省厅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参加遴选。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入选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一)利用上述技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放管服”,提升文化和旅游部门行使职能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二)利用上述技术,对文化和旅游资源和产品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提高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质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等方面的案例。

(三)利用上述技术,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进行质量提升、设施升级、模式创新,优化公众体验,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社会公众获得感等方面的案例。
   
(四)利用上述技术,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较好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案例。

(五)其他相关方面的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领先于行业,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已产生可衡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案例须已实施完成、运行稳定、价值显著,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或在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解决共性问题,具有可复制性,对面临相似问题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具有示范作用,规模适中。

(四)案例须为近三年以来的创新成果。

(五)申报主体近期如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推荐单位和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可在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xatourism.xa.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盖章后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教育处(一式3份)。

(二)申报材料可附案例图片(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和视频材料(采用MP4格式,10分钟以内)。

(三)申报表电子版、案例图片和视频存储在同一光盘或U盘中,与纸质文件一同报送。

四、其它事项

案例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17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晨    电话:86787227

附件: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1219 


附件

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介绍(包括所应用的技术、解决的问题、创新应用的运行机制、项目实施以来的效果、已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内容。图片视频内容可另附。限2000字以内。)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人

 

手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技术支持或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手机

 

本单位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同意活动举办单位利用相关媒体、平台等开展公益宣传推广,并提供必要支持。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

 

联系人

 

邮箱

 

联系电话

 

手机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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