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我局拟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台账》涉及我局牵头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以下3项问题进行销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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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日
序号 | 台账序号 | 问题来源 | 反馈(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15 |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 | 保护区内农民生态生活方面,农家乐增长较快,缺乏总量控制。 | 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好《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市政发〔2018〕13号),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完成整改任务 | 长期坚持 | 1.2019年按照《西安市农家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区县对全市保留在册的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统一建设和完善。2.认真落实《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法办》(市政发〔2018〕13号),规范农家乐发展、经营。按照新颁布的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新修订了《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2021年6月正式颁布实施,坚持规模适度,推动农家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明确了农家乐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
2 | 33 | 省委巡视 | 学习浮于表面,没有领会精髓要义 | 对完成整改的农家乐及时组织验收,合格的恢复经营;2019年底全面完成秦岭北麓农家乐整改提升。 | 2019.12.31 | 2019年3月,按照《西安市农家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秦岭北麓农家乐进行了全面整治提升 。2019年10月,按照《西安市农家乐验收方案》,市秦岭保护局牵头组织市文化旅游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理局对全市农家乐进行了验收,合格的1615户农家乐恢复经营。2020年农家乐受疫情影响减至1552户。 |
3 | 35 | 省委巡视 | 政治站位不高,把关定向推动工作有偏差 | 全面完成“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和“五乱”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按照《西安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改行动方案》完成农家乐整治提升。 | 2019.12 | 2019年,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农家乐专项整治,拆除取缔1194家,验收保留1552家,实现了农家乐总量控制、垃圾污水油烟规范处置,污水纳入管网795户、自有设备处理271户、三级沉淀外运486户,油烟净化设备覆盖率达到100%,垃圾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进一步降低农家乐经营对秦岭生态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