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头部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7.10

西安市比特网吧变更法定代表人未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经营行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西安市比特网吧停止违规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