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头部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8.1

陕西恒新绿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其经营行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陕西恒新绿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停止违规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