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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7.13

西安碑林区兴盛书店(李博)在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中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和《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本案中,西安碑林区兴盛书店(李博)违法所得较少,符合《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9.39元;2.罚款壹仟元人民币(1000元);3.没收中小学教科书79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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