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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7.18

2023年7月12日,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陕西慧声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七项之规定,对陕西慧声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5.6元,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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