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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市2018年智慧旅游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全域旅游及智慧旅游的决策部署,加快西安旅游转型升级,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研究制定了《西安市2018年智慧旅游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西安市2018年智慧旅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省旅游会议精神及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发展和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提升西安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及工作要求》、《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智慧旅游工作实施方案》及《西安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旅游信息化规划的通知》、《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及工作要求》及《西安市政府2018年工作报告》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中、省、市关于全域旅游、智慧旅游的决策部署,对标“五新”战略任务,以“便捷、高效、共享、创新、融合”为发展理念,以满足国内外游客的信息需求为基础,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行业监管效力和创新旅游营销方式为核心,构建完善的智慧旅游体系,推动我市旅游产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为我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旅游服务、改善旅游体验、创新旅游管理、优化旅游资源利用为目标,按照《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及工作要求》、《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智慧旅游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西安市政府2018年工作报告》的要求,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R、VR等新技术和数据分析在旅游业的集成与应用创新,不断提升我市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我市相关景区与省、市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加快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游客服务智慧化、旅游管理智能化。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我市A级及以上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及涉旅场所免费WIFI及通信网络全覆盖,智能闸机、智能停车场、视频联网监控、旅游信息触摸屏、智能导游/电子讲解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今年9月底争取完成我市A级以上收费景区智能闸机新建、改建和提升工作,以及高A级免费景区已建闸机与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不断完善我市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城市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二)着力推进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将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作为我市2018年智慧旅游重点督办工作。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要加快建立健全本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与市级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对接及应用分析,年底基本形成“省-市-区-景区”四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提升旅游应急服务水平,实现旅游数据统一采集、分析、处理和共享运用,为全域旅游提供数据支持。

(三)着力推进旅游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不断提升完善市级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增加或扩展相关服务功能,包括开发智慧旅游培训系统、游客在线评价系统、游客数据分析系统等,并按照国家及省旅发委统一安排部署,建立旅游执法管理系统及导游管理派发系统,依法规范旅游市场;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按照共建共享、分级管理、权限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快建设全域旅游协同办公平台及全域旅游多语种门户网站,与市级实现无缝对接,共同推动实现全市旅游行业办公自动化,显著提升西安旅游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提升完善自助旅游服务建设

运用相关技术实现数字全域虚拟旅游,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方式提升游客自助旅游服务体验,同时推动景区加快建设旅游官方网站、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

(五)提升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2018年在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已有基础上,逐步实现旅游全消费链条的线上预订和支付服务、第三方分销与营销服务平台/系统的一体化,为游客提供在线预定支付、电子门票等全方位、一体化旅游服务,持续加强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行维护。

(六)着力推进智慧旅游五类示范点建设工作

重点做好智慧旅游五类示范点(智慧旅游景区示范点、智慧酒店示范点、智慧旅行社示范点、智慧乡村旅游示范点、智慧自驾车·房车营地示范点)建设,争取培育一批可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智慧旅游示范单位。各相关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对辖区内已纳入首批省级智慧旅游五类示范点创建单位的景区、酒店、旅行社,要加强督导,促使其认真制定好智慧旅游示范点创建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思路创新、组织保障、人力财力投入、建设进度及成效等方面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七)着力推进我市旅游新媒体线上线下宣传营销工作

加强与各区县旅游部门的沟通、互动,加快我市旅游行业新媒体微距阵建设,形成旅游信息宣传的聚合与放大效应。做好“春满中国·醉西安”、“2018中国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夏爽中国·嗨西安”、“全球达人看陕西”、世界文化旅游峰会等重要活动并做好其他重大旅游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高度重视智慧旅游推进工作,结合实际,成立智慧旅游建设领导小组及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推进团队,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业务负责人和1名信息员。工作推进团队主动承担智慧旅游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制定计划,做好上下衔接、部门协调等工作,积极稳步推进智慧旅游建设。5月16日(星期三)前将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至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共服务与信息化处。(联系人:白锐 联系电话:86787227 邮箱:ggfwyxxhc@126.om)

(二)注重规划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制定本辖区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循序渐进。利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提供的通信、交通、安全保障、信息交换等基础环境,提高相关工作的协同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要加大对智慧旅游的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辖区智慧旅游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具体项目和资金,保障公益性智慧旅游服务项目建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多方面投入智慧旅游建设。

(四)加强综合评估。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岗位考核责任制和倒逼工作机制,将智慧旅游建设纳入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涉旅企业年度考评目标,将智慧旅游标准纳入旅游企业的评星、评级等行业等级评定标准。市旅发委年底将对各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智慧旅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附件:2018年西安市智慧旅游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2018年西安市智慧旅游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单位

任务分工

1

区县、开发区旅游委(局)

1.组织辖区内智慧旅游工作开展,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完成辖区内主要涉旅场所实现WIFI全覆盖;

3.完成本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4.推进建设域名独立、以服务游客为核心的全域旅游门户网站,并配置中文、英文及其他2种以上的网站语言供游客选择;

5.完成涉旅数据接入市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

6.9月底完成全市A级以上收费景区的智能闸机新建、改建和提升,完成高A级免费景区与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

7.加快建设全域旅游协同办公平台及全域旅游多语种门户网站;

8.按照职能对本辖区内旅游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酒店、特色民宿示范店(村)、乡村旅游点等场所智慧旅游建设进行督导,引导建成智慧旅游示范单位;

9.做好工作统计、资料收集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2

景区

1.完成A级以上旅游景区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

2.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建有较为完善的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办公区域、企业用户、社区居民的有效接入;

3.完善景区视频联网监控,并建有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4.完成A级以上收费景区智能闸机新建、改造和提升,支持验证身份证、二维码、人脸识别和RFID电子门票;

5.完成A级以上收费景区、高A级已建闸机的免费景区门禁闸机系统与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6.建设智慧停车场,安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7.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等处建有独立域名的旅游官方网站,并配置中文、英文及其他2种以上的网站语言供游客选择;

8.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等处建成覆盖游前、游中、游后各类咨询、导览、导购、导航的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以微博、微信、APP等方式实现自助旅游服务功能;

9.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全部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功能;

10.在游客流量较大场所设置旅游信息触摸屏;

11.做好“两微一端”宣传报道工作。

3

星级

酒店

1.完成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

2.完成旅游及涉旅场所视频联网监控,并建有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3.努力做好智慧酒店建设工作;

4.做好“两微一端”的宣传报道工作。

4

旅行社

1.努力做好智慧旅行社建设工作;

2.做好“两微一端”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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