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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文体旅游局,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文体旅游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端午节期间的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服务”的观念,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到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确保假日经济持续繁荣、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平稳。

二、突出重点,做好属地监管

区县、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对文化企业、旅游企业做好属地监管,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排查重点环节隐患,确保我市假日期间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

(一)强化旅游包车管理。旅行社要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

(二)严格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专用机动车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以及水上漂流、玻璃栈道等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三)抓好文化和旅游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督促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营业期间防火巡查,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培训演练和应急值守。

(四)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人员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加强景区及周边客流控制。督促A级旅游景区严格按照核定的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运营,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做好演出活动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各类文艺演出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根据不同演出的具体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演出活动中的相关人员、观众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区县、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电话报告力争在3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1小时内。

四、认真开展督导检查

根据我局主要领导要求,6月5日至6月6日将由局领导带队,责任处室负责,对包干单位进行督导落实,具体分工按照《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联点包抓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文旅发〔2019〕55号)安排执行。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各督导小组责任处室将督导检查图片、书面资料于6月6日17:30前报至局安全应急处。

联系人:黄博 张莹

电 话:86787618 86787619(传真同号)

邮 箱:923439179@qq.com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5日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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