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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成立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和旅游局,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我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办字〔2019〕96号),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确保我局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庆华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康立峰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亚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琳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巡视员

王 戈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巡视员

苟立武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巡视员

成 员: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指导办公室,指导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处,副组长王琳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应急处临时负责人郭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在市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单位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指导办公室、局相关处室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区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四)讨论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并协调落实。

(五)组织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宣传、专项治理等活动,督导安全隐患整改、安全责任落实等工作。

(六)分析研判全年安全工作。

(七)研究解决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指导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做好定期工作通报等,组织好安全工作例会,开展安全工作督查,汇总报送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检查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例会工作安排

2.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报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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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例会工作安排

为定期研究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应急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应急工作例会,现将安全应急工作例会安排如下:

(一)例会参加人员

1.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2.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区县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席。

3.会议设置签到册和进行文字记录。

(二)例会时间规定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季度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全年不少于4次。

2.遇有重大安全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办公室提请局长同意临时召开。

(三)例会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任务和重要安全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4.听取指导办公室、局相关处室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附件2: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报具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督导职责,及时反映区县、机关各处室及局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由各区县、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对本业务范围内文化和旅游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对区县安全督查和对局属单位的检查情况,指导办公室每月汇总后整理并发布工作通报。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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