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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2.6

2024年2月1日,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西安天正印务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接受西安文慧书院(非出版单位)委托印刷《了凡四训》,违法所得750元,违法经营额为750元。其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业整顿3天;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伍拾圆(750元);3.罚款人民币壹万圆(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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