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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6.28(2)

2024年6月24日,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西安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碑林第一分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经查,西安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碑林第一分公司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据此作出处罚,对西安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碑林第一分公司处三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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